金钟股份(301133):总经理工作细则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56:5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钟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 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除涉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或者股东会明确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以外,公司其他事项均由总经理全权负责,重大事项应及时报董事会备案。总经理就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若与董事会审批权限发生冲突,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若总经理为关联人,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副总经理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并决定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
(五)决定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九)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财务总监的职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四)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就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并决定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
(六)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以及税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监督(七)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指定董事)、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八)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九)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授权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主持。

第十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各子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及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总经理根据各方面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点。

(二)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将会议议题、地点、时间提前两天以口头、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通知记录。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三条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四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六)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专题报告。

第十五条总经理工作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总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七条本细则所称“少于”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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