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9月,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注 2:“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性质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 3: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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