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国茂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916号《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4,380,00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 (二)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2,846.25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暂未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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