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皖通高速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发行预案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 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括中期票据不超25 15 过人民币 亿元,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均为公募品种,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许可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注册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期限发行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期限无具体限制。具体发行期限将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面值、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存量债务、项目建设、股权投资及补充营运资金等,以交易商协会许可用途为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六)担保安排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七)发行对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注册额度内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高效、有序实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及时将授权执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点、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工作;3、就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和交易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负责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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