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7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1、2025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智慧”)拟以自有资金113.6233 万元受让辰帆智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本合伙企业”)16.667%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631.34596万元,已实缴100万元)、以自有资金113.6233万元受 让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16.667%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631.34596万元,已实缴100 万元)、以自有资金113.6233万元受让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66.64%合伙份额(对应认缴 出资额2,524.3232万元,已实缴100万元),与山东舜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舜恒”)共同投资本合 伙企业,并与山东舜恒拟一致同意,将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3,788万元减资至1,001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 伙企业总规模为1,001万元,鑫光智慧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7397万元(已实缴300万 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99.974%。 2025年2月21日,鑫光智慧与辰帆智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鑫光智 慧与山东舜恒签署了《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合伙企业已于2022年6月1日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备案号为SVR542。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涉及的合伙份额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本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认缴出资额及合伙人变 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合伙人信息变更备案。 2、202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5万元人民币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本”)共同设立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本基金”)。本次设立的基金总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投 资于绿电、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本次交易完成后,财通资本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协鑫智慧能源为本合伙企 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本合伙企业60.10%的合伙份额。 各方已于2025年3月11日签署了《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本合伙企业首期认购款3,000万元已实缴到位,本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本基金已取得《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5年4月27日,公司与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业务共同发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协议按计划进行中。 (三)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金证得胜1号”、“受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无锡国联数科咨询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金证得胜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标的股份的转 10.17 977,642,100.00 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税前)为人民币 元。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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