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6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金额2,278.0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于2020年8月3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237.03万元增资“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增资“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用于实施“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2021年2月7日杰之洋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1日中创卓越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2023年8月4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杰之洋、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决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决色”)作为“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杰美特、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卓越”)”变更为“杰美特、中创卓越、决色”;2024年6月17日,公司子公司决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决色、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坪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1万元,超募资金为76,671.84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34,558.73万元、5,855.52万元、909.66万元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并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资金缺口,合计使用超募资金45,323.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59.12%),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2021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053.30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 2022年,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75.46万元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 2023年,公司已实际使用216.3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使用0.1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年,公司已实际使用1,361.1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2,767.0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567.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92,2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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