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5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 续9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 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经公司公开招标,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 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 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员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的选聘结果确 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09万元,其中:本部及所属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1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费用2万元。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包括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费用,分项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期审计费用较去年减少9.0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对公司上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天健在工作安排、 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过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和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6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90万元,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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