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5:26:38 中财网
原标题:川能动力: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2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
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的债务融资工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申报情况
(一)注册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

(二)注册额度: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超短
期融资券不超过5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永续票据不超过
10亿元(最终额度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结果为准),
注册有效期两年。

(三)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中
期票据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可根据需求选择发行2年期、
3年期、“3+2”或5年期),永续票据无固定期限(公司可根据需
求选择发行“2+N”“3+N”或“5+N”期)。

(四)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五)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
售等方式最终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主要用于项目资本金、
项目建设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监管部门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

二、本次公司债券拟注册申报情况
(一)注册发行品种:一般公司债券,发行时可视具体情况进行
贴标。

(二)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额
度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为准),注册有效期两年。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可根据需求选择发行2年期、
3年期、“3+2”期限或5年期)。

(四)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五)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
债、项目投资并购、股权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多能互补项目、锂电板块生产经营周转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授权事宜
为更好地把握发行时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工作,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公司
资金需求及市场条件,确定具体的发行产品、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等,及办理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上市手续。

(二)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的申报材料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等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发行情况公告等),并办理每次发行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
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注册发行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券,有助于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满足公司
持续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券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债
务融资工具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债券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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