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00231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6:11:30 中财网
原标题:众生药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330,039.2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330,003,391.5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326,647.7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0,196,970.39
减:募投项目以前年度投入金额(包含置换)330,003,391.50
募投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2,326,647.75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0,000,000.00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315,964.04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7,899,139.11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537,521.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16,987,627.3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16,987,627.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2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存款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90161880016,851,986.47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会支行81109010114016212421,409,134.47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 支行4430350104000742031,285,563.87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51,959,221.92
5 6 7 8 9 10 注 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001618792293,152.6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天星 分理处3201401900100035803,021.6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780000143764005,314.6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37000010687003115,180,231.74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0700001070101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81109010123018827980.00
 216,987,627.36  
注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019.70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1,23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22,930.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930.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  38.85%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中药提取车 间建设项目18,100.0018,100.00118.5714,080.1177.79%--不适用不适 用
抗肿瘤药研 发项目16,92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 用
数字化平台 升级建设项 目6,880.001,946.8530.401,946.85100.00%--不适用不适 用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17,957.0017,119.700.0017,122.34100.02%--不适用不适 用
药品研发中 心及公司配 套设施建设 项目--12,594.221,083.701,083.708.60%--不适用不适 用
新药研发项 目--10,335.990.000.000.00%--不适用不适 用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59,857.0060,096.761,232.6734,233.00----不适用不适 用
超募资金投 向          
合计-59,857.0060,096.761,232.6734,233.00-----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逸舒制药,项目是将公司在东莞生产基地的中药 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逸舒制药,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能。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 设期)为6.26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9.41%,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该项目已建设完毕 鉴于主要产品仍需要一定的连续批量工艺适应期,截至报告期末暂未到达批量生产状态。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 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将缩减金额12,594.22万元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将延期至2027年12月完成III期         

 临床试验。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 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及 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 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目前,“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款药品已陆续完成I期临床 试验总结,取得II期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批件,距离III期临床试验研发投入仍需要一定时 间;且随着两款药品的竞争者增加,药品的后续生产、市场开拓等环节不确定性增加。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未来,公司 将视药品的临床进度和药品竞争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款药 品的临床试验。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 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 集资金4,933.15万元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 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在“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过 程中,公司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新技术、提升技术效能,并结合有效的项目管理与内外部信息 技术资源的整合运用,已基本完成企业资源管理平台(ERP)、全域分析平台、容灾备份、智 慧园区等主要项目的建设,后续计划将继续推进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体系、智能制造等项目 的建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AI智能体的发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 变化,需对部分规划建设重新规划调整。考虑到信息化建设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 项目”。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对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进行投入。项目效益无法单 独计算。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 展提供资金支持。未来公司还需要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在管理、研发等方面也 需投入大量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效益无法单独 计算。 5、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 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 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6、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RAY1225注射液、昂拉地韦 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RAY1225 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 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0,944.25万元。经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944.25万元。上述置换于2023年8月9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情况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截至目前,本报告期购买的保本型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其他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药提取车 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注:
(1)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本年度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改变后的项 目对应的 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药品研发中 心及公司配 套设施建设 项目抗肿瘤 药研发 项目12,594.221,083.701,083.708.60%--不适 用不适用
新药研发项 目抗肿瘤 药研发 项目、数 字化平 台升级 建设项 目10,335.990.000.000.00%--不适 用不适用
合计--22,930.211,083.701,083.7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 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 将缩减金额12,594.22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        

 发项目”将延期至2027年12月完成III期临床试验。 公司使用上述12,594.2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 套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药品研发中心和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 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 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 2、新药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 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 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 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 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准)。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为10,335.99万元,即变更后项目“新药 研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5.99万元。本项目为创新药 RAY1225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 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RAY1225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 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 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 益无法单独计算。 2、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RAY1225 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 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RAY1225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 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效益无法单 独计算。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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