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300044):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为对外信息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 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子公司、 分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 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 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 发布。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除非法律法规有规定,否则不得 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 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 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 息前,应事先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报送材料经董事会秘书 审核后方可报送,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公司 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八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报送年报 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 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信 息内容。 第九条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 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未公开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应当按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 关人员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及时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并书面使用《保密提示函》(详见附件二)提醒报送的外部 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要求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签署 《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第十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 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十一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 使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 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三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 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 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 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 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附件二:《保密提示函》 附件三:《保密承诺函》 附件一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本知情签字人承诺: 该信息属于公司内幕信息,对已获悉的相关内幕信息负有保 密义务,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不泄露相关信 息,也不利用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内幕信息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1.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 2.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 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策划,论证咨询,合同 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 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附件二 保密提示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属于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当 对内幕信息的报送与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本公司此次报送给贵单位/阁下的相关材料属于未公开 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重点提示如 下: 1、贵单位/阁下应当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 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2、贵单位/阁下以及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所 有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本公 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 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 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公 开信息,除非本公司同时公告披露或已经公告披露该信息。 4、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本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 通知本公司。 5、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如违规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所知 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 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 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需将贵单位/阁下 以及知悉本公司相关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 敬请贵单位/阁下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为盼! 特此函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三 保密承诺函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你公司的下列材料及保密提示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 (或本人)在此确认,接收或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料的相关 人员情况如下:
1、本单位(或本人)保证严格控制你公司报送的材料 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2、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送的材 料的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在你公司依法定程序公 告相关信息前,本单位(或本人)以及接收、使用你公司报 送的材料的相关人员不泄露相关未公开信息,也不利用所知 悉的未公开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 券。 3、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 人员在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使用你公司提供 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公告披露或已经公告披露该 信息。 4、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 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你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本 单位(或本人)将立即通知你公司。 5、本单位(或本人)及知悉你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 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签收人(签字):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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