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永福股份(30071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6:31:31 中财网 |
|
原标题: 永福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76,957,869.25 | 995,670,643.02 | -1.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60,571.03 | 30,312,374.04 | 3.1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 28,886,475.02 | 27,263,976.99 | 5.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1,953,078.11 | -411,178,705.12 | 31.4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96 | 0.1616 | 4.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67 | 0.1616 | 3.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2.17% | 0.37%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203,082,916.97 | 4,403,714,482.53 | -4.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6,033,857.45 | 1,291,069,346.60 | -0.3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 18,0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州博宏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24.63% | 46,185,486 | 0 | 质押 | 16,635,000 | | 福州永福
恒诚投资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18.86% | 35,378,453 | 0 | 质押 | 14,600,000 | | 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5.00% | 9,377,201 | 0 | 不适用 | 0 | | 福建省永
福博发投
资股份有
限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2.04% | 3,830,796 | 0 | 质押 | 1,550,000 | | 邵仕霞 | 境内
自然
人 | 0.81% | 1,511,700 | 0 | 不适用 | 0 | | 杨宇华 | 境内
自然
人 | 0.46% | 87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傅家强 | 境内
自然
人 | 0.43% | 809,900 | 0 | 不适用 | 0 | | 方步思 | 境内
自然
人 | 0.43% | 798,500 | 0 | 不适用 | 0 | | 郑顺正 | 境内
自然
人 | 0.42% | 795,100 | 0 | 不适用 | 0 |
| 林文福 | 境内
自然
人 | 0.42% | 791,5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控制。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 前10名普通股股
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 | 公司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8,585,486股以外,还通过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6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6,185,486股。
公司股东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8,688,453股以外,还通过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69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378,453股。
公司股东傅家强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6,5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63,400股,实际合计持有809,900股。
公司股东方步思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00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796,000股,实际合计持有798,500股。
公司股东郑顺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300股外,还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786,800股,实际合计持有795,100股。
公司股东林文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96,900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94,600股,实际合计持有791,500股。 | | | | | | | 前10名股东中存
在回购专户的特别
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五名),报
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488,649股,持股比例为1.8602%,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
东列示。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即2024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4.5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34.49元/股(含
本数)。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州分行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7月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2025年2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2月21日。在上述期间,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8,6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602%,最高成交价为2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
币83,300,406.2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