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控赛格(00006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同方投资提起再审暨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同方投资仍然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现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公司已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积极应对,确保应诉工作有序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再审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于2020年7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在5年内(即2025年7月2日前)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山西建投自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以来,一直积极探索业务调整和资产重组方式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受限于收购后较长的业务整合期、涉及的同业竞争业务范围较广、上市公司自身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以及新的非同业竞争业务拓展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原承诺事项未能按期完成。为保证承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山西建投决定延长原承诺函项下的履行期限,将相关承诺履行期限延期3年,延期至2028年7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3.公司于202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由上述事项引发的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经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或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共计24宗,涉案总金额2,237,364.87元。其中: (1)已按撤诉处理(8宗):因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深圳中院已对涉案金额186,610.23元的8宗案件按撤诉处理; (2)一审已胜诉(9宗):针对涉案金额603,398.76元的9宗案件,深圳中院已于2025年4月18日合并审理,并于7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尚未开庭(7宗):系2025年4月18日后新增案件,涉案金额1,447,355.88元,目前尚未排期开庭。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案件的进展,并妥善做好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咨询工作。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郎永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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