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特(600428):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特运”)通过查验中远海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财务公司2025年6月财务报表, 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是2009年12月23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于2009年12月30日经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虹口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3亿元。2011 年8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含500万美 元),由原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 2015年12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中海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中海集装箱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0%的 股权,并于2016年3月完成交割。 2016年10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受让中海(海南)海 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月,根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的第二十 六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0元(含5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含 5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后更 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 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分别为10.00%,25.00%和65.00%。 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 原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7月起正式并入中海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新组建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8亿元(含2500万美元)。财务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更 名为“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迁新址为“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2020年6月,财务公 司增资至60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2022年11月,财务公司 完成股权调整及增资工作,股东家数由原15家减至8家,注册资 本增至195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 层 法定代表人:马向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注册资本:1,950,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股东构成: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 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九)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 下,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 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 理准则》《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 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以条线管理为抓 手,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财务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 展。 (一)内部控制环境 1、2025年3月25日,财务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监管局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的批复》(沪金复〔2025〕173号)。根据新《公司章程》,财 务公司正式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3月28日, 公司召开职代会免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并于同日召开的第六 十三次股东会免去其他非职工监事。同时,公司根据新《公司章 程》已完成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工 作。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即“两会一层”的 公司治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明确了股东 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了分工合作、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 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2、财务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的风险 管理组织体系,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有效 保障公司经营策略的稳健合规实施;在总经理下设资产负债管理 委员会、信贷业务审核委员会、投资业务审核委员会、衍生产品 业务审核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财务公司 设立公司金融部、投资交易部、国际业务部、财资管理部、计划 财务部、结算业务部、战略发展部、法务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 /综合事务部/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部、信息科技 部、金融数据部、司库业务部、纪委工作部/监督审计部十四个 部门,部门权限分工明确;其中法务合规部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 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内部风险管理进行协调、 监督和检查;监督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稽核、检查。 3、截至报告日,财务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包括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股东派出董事、专职 董事等。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数具备20年以上丰富的财务管理经 验,均积极参加董事会议,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勤勉尽责。公司 高级管理层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足够的业务技能、经验和诚信度, 对公司经营行为和相关风险有全面良好的掌握,能够使日常经营 符合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政策,并通过完善、合理的机制来有效 管理和监控风险。高级管理层有着正确的管理导向,在业务的关 键方面能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合理的决策。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是“与业务发展相协调的、受资本 约束的、有效覆盖损失”,具体表现为:(1)财务公司的年度 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始终建立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片面追 求业务高速发展,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2)在确保资本 充足率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注重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配合集团 整体战略,把有限的资源向重点业务和重点客户倾斜;(3)财 务公司严格控制因承担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损失,高度重视资产损 失拨备管理。财务公司参照《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最低资本要 求,已实施并达到不低于2.5%的动态拨备管理。 财务公司每年组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于每年 3月编写上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和《合规管理自我评 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财务公司整体风险水平低, 整体风险发展趋势稳定;内在合规风险水平低,合规风险管理水 平强,合规风险管理趋势稳定。 (三)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 1、信贷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建立了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和完善的授信决策与审批 机制。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明确董事会对总经理 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根据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及相应规程,对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予 以规范,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 贷管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公司金融部(跨境贷款由国际业务 部负责,下同)的贷款调查人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 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法务合规部的信贷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审 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监督审计部负责事后稽核,对业务政 策、程序和限制进行合规性检查。信贷业务开展中实行前、中、 后台系统操作分离:财资管理部负责对成员单位评级授信,公司 金融部负责贷前调查及贷后检查,处于中台的法务合规部负责合 规性审查和持续的信用风险监控,后台的结算业务部负责信贷资 金的发放和归还,多个部门在业务系统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实现了不同职责的有效分离。 (3)财务公司通过授信决策和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风 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 投向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 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2、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 (1)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有价 证券投资范围仅限于“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财务公司持 续完善投资决策与审批机制,实行严格的前、中、后台职责分离, 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通过系统交易直连防止交易员从 事越权交易,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 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实行业务管理分级授权,即 根据业务性质和规模,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合理授权,以明 确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投资业务职责、权限划分,确 保决策科学、执行有效;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 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基金投资业务操作规程》 《自营证券投资风险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明确了投资业务风 险管理总体框架、交易对手准入标准、证券产品比选管理,以及 投后跟踪、预警和应急管理的机制,以确保财务公司开展的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处于低风险可控环境。 (2)财务公司审慎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实行投资决策、 运营操作和监控相互独立、各自受控的风险控制机制;保持合理 的期限、品种结构。公司投资交易部是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执行 部门负责:拟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制度流程;开展有价 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与研究;制订有价证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进行具体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交易和操作;落实公司有价证券投资 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计划财务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 金头寸安排及调拨工作,进行金融资产估值、计量等会计核算及 处理。法务合规部对有价证券投资过程及各项监管指标予以动态 监控和管理,并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审计 部负责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事后稽核,及时揭示公司有价证券投 资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3)财务公司对有价证券投资的持仓情况、盈亏情况、风 险状况和交易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监控,并建立投资交易风险和市 值的内部报告制度,使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 管指标的要求并控制在财务公司风险承受范围内。同时,财务公 司由投资交易部定期编制市场简报,结合宏观经济、资金利率以 及债券资产等因素对资本市场进行相关统计、研究与分析,为管 理层在制定相应投资对策的同时能有所依据与参考。 3、资金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 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资金 调拨操作规程》《存放同业定期业务操作规程》《同业拆借管理 办法》《同业拆借操作规程》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 等制度,通过加强对同业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的审批和管理, 严格规范交易对手资质审核和选择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 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资金业务管理办法》中明 确了对存放同业业务实行交易对手白名单管理机制,并通过《金 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明确同业授信额度管理机制。公司明确了 原则上不与异地商业银行机构开展业务的要求;对交易对手遴选 的标准按照行业类别进行细化,重点突出量化遴选标准,提升交 易对手遴选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每年对交易对手白名单进行重 新遴选和优化。 (2)对于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财务公司始终以加强集团 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基本职责,强调效益性 服从流动性,确保集团客户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安全性。财务公 司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预警及应急管理操 作规程》等作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遵循;2023年完成新核心系 统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块建设,可实现T+1流动性指标监测和预警; 在大额资金业务操作前,针对流动性进行压力测试,确认指标安 全后业务方可操作;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流动性应急管理机 制,确保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4、外汇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 国人民银行《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了《即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即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对即期业务操作规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衍 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规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研究开发及后评 价管理办法》《外汇交易员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统计申报操 作规程》等外汇业务规章制度,并于2024年对《即期外汇交易业 务管理办法》《即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进一 步细化对于代客外汇交易、自身外汇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平盘交 易建立明确的业务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 (2)财务公司对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进行了严格分离, 使各部门或岗位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司资产 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代客即期外汇交易业务定价政策、银行 间市场外汇交易对手白名单遴选标准以及外汇交易对手白名单; 公司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风险敞口限额和止损限 额,从宏观层面把控风险。国际业务部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等机构,协调相关事项,审核结售汇背景资料并 执行交易操作,完成相关统计申报工作;财资管理部负责成员单 位授信额度管理;结算业务部承担代客交易资金清算、结算账户 头寸管理与相关统计申报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自身外汇交 易流程,协同保障交易的资金流转、信用管理与财务核算等工作 有序开展;法务合规部牵头内控体系建设,监控风险敞口与止损 限额,审核业务合规性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及时给出风险提示。 (3)财务公司秉持审慎态度开展衍生产品业务,仅为集团 成员单位办理的代客远期结售汇及代客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在 岗位设置方面同样遵守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设立衍生产品业务 审核委员会审定各交易策略及风险量化指标,审议业务风险评估 情况等;针对合同与合规、交易授权、信用风险、存续期、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个管理方向持续完善相关规定 细则,促进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健康发展。 5、结算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规定,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 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在成员单位存款业 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 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细致的审查,严格 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有效防止诈骗活动;严格执行不 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 管相关的业务单证;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的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并定期盘点等。 (2)财务公司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洗 钱和恐怖融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规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 户身份及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洗 钱和恐怖融资应急管理操作规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 管理办法》等制度,防范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公司 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6、会计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管 理制度;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 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操作。财务公司明 确规定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 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账务 做到账账、账据、账实、账表相符。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 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 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和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7、信息系统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维 管理规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管理制度,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业金融机 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等监管要求。 (2)财务公司编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 数字化转型规划,明确财务公司“十四五”科技发展和数字化转 型的发展愿景及目标、战略主题和重点任务。2024年,公司制 定发布《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稿》及《十四五”数 字化转型暨信息科技规划(中期调整)》,明确“十四五”后半程 科技发展、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方向思路及工作重点等。在2023 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新核心系统上线的基础上,财务公司持续 致力于迭代升级新核心业务系统,着重优化系统性能,强化系统 稳定性、安全性、高效性;严防外部攻击与内部数据泄露风险, 采取有效措施缩短业务响应时间,提升交易处理效率,为客户提 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聚焦核心业务领域,深度融合新兴技术, 开发智能化资金调度、动态风险监控、个性化客户服务等创新功 能模块;建立与司库系统的协同机制,有力支撑司库体系的顺畅 高效运行,实现公司整体运营的协同优化。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制定《“两会 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信息沟通机制管理办法》,确保股东会、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一 项信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 能够顺畅反馈。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 面: 1、财务公司每年开展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自 评估报告经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审批;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 会审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资本规划等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审批。同时,财务公司将董事会各项意见均及 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司每季度编写《董事会通讯》,就 行业监管法规、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及关注事项执行进展 等向董事进行报告。 2、财务公司设立法务合规部为公司专职风险管理部门,并 于各部门设立合规专员,接受法务合规部监督、指导和评价;建 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报告路线清晰的内控风 险报告体系,包括业务岗向合规专员(部门)、合规专员(部门) 向法务合规部合规专岗、合规专岗向法务合规部负责人、法务合 规部向高级管理层或向董事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的路线等。 3、财务公司内部加强风险管理的培训与学习,每年开展六次 及以上的法律培训,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组织法务合规部及 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财协、集团党校各类培训,增强风险管理 能力。 (五)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设立监督审计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 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 并监督整改;财务公司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内控评价, 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 情况和评价结果,由法务合规部跟踪各业务部门落实工作。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 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在管理 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 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远海运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6月末,财务公司资 产总额1,978.50亿元,负债总额1,733.30亿元,所有者权益 245.20亿元;货币资金(含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14.33亿元(含 应收利息和减值准备),其中存放同业本金1,122.03亿元;累计 实现营业总收入26.39亿元;利润总额8.21亿元,净利润6.18亿 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 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2024年10 月,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2024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财务公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监管指标
(四)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和诈骗、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在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中明确了有关风险控制要求,包括财务公 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等要求,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 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机制,持续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 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全折人民币为27.25亿元,其中美元2.90亿元;贷款余额为人 民币15.37亿元,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下的年 度交易上限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 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服务 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经过本年度运转,基本达到 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金风险,更 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 业效益最大化的初衷。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不断强化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 安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资金合理 配置和高效运用。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及下属公司与其他银行正常开展存贷款业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比例和贷款比例分别为45%和10%。本公司全球运营管理,而财务 公司主要提供境内金融服务,上述存贷款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本 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 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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