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今创集团(6036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6:01:13 中财网
原标题:今创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80 公司简称:今创集团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创集团60368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锋杨明珠
电话0519-883776880519-8837768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 创路88号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 创路8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9,065,469,822.249,430,859,486.08-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5,584,991,562.645,310,658,494.055.1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2,511,524,468.701,961,555,120.4528.04
利润总额424,345,906.34164,450,137.5415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7,494,713.91147,419,434.7214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09,337,533.38138,945,122.8619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92,634,198.62-24,531,862.5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692.86增加3.8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70.19147.3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70.19147.37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45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俞金坤境内自然人29.78233,352,88700
戈建鸣境内自然人28.61224,201,79200
ChinaRailway TransportationCo. Limited境外法人19.48152,706,27100
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3934,398,00000
常州易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4.1732,678,1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05,451,70700
徐锋境内自然人0.272,133,8100未知0
苗怀亮境内自然人0.262,072,8290未知0
宋文光境内自然人0.241,857,4000未知0
戈耀红境内自然人0.231,824,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股东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生系父子关系。俞金 坤先生在报告期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9.775%,通过持有易宏投资和万润投资51%的股权, 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达8.559%,为第一大股东,戈 建鸣先生直接持有股份28.607%,通过持有易宏投资和 万润投资49%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194%的股份,为     

 第二大股东。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66.941%的股份。2017年1月,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 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就今创 集团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戈建鸣先生声明并承诺将与 俞金坤先生始终保持意见一致。戈耀红先生系公司原董 事、总经理。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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