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68829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批准,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无人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2.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7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7,019.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705.7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年 6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联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航证券”、“联合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联合保荐机构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中无人机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无人机系统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需要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源用于研发,以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无人机系统的研制周期较长,其市场需求受技术发展、市场趋势、国内外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持续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更新,或者科研与产业化不能同步跟进,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军品出口业务极具特殊性,国家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公司目前已与军贸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军贸业务合作关系,无人机产品的军贸出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未来国家军品出口政策调整、相关行业政策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军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低空经济”的政策推进为民用无人机产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民用无人机场景涵盖物流配送、农林植保、应急救援、巡逻安防等,产业多元化发展对无人机产品的功能、性能、应用场景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以用户需求为牵引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要求更加突出。若公司产品不能适应相关市场需求,可能会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生产流程复杂、需要生产前期投入较多,导致公司原材料及在产品等存货储备金额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会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存货占用高,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另一方面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伴随着全球电子、通信、智能、协同等技术的迅速发展,无人机技术发展也驶入了快车道,经过几次局部战争的实践,无人机系统已成为各国武器装备发展的重点之一,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5G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加速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无人机技术的发展,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国家在军用无人机研发技术上领先于国际,产品性能优越,国内军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等纷纷涉猎无人机领域,无人机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2024年 1月 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正式实施。上述法规、规章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提出了多项新要求,特别是关于从事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活动应当依法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结合目前相关部门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持非常谨慎态度,以及公司适航取证机型涉及技术条款过多,取证工作耗时长进展迟缓,对公司开展相关飞行作业及市场业务均有一定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军贸销售与一般贸易不同,军品贸易是基于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而实施的特殊贸易活动,受国际安全局势、国家间政治关系等因素影响。在战争信息化发展形势下,无人机等新质作战武器需求大幅提升,再加上局部地区摩擦升级、冲突不断,全球军用无人机需求不断扩大。如果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中无人机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 1-6月/2025年 6月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 2025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43,868.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1.27%,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本报告期交付产品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公司 2025年 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2.96%。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部分研发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综合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公司 2025年 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297.26万元,较上年同期-11,694.74万元下降 80,602.52万元,主要是受上年交付产品减少及部分销售合同签订周期的影响,本报告期收款金额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存货投入保障后续产品按期交付,综合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公司 2025年 1-6月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33%,稀释每股收益 0.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7.5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增加,报告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公司 2025年 1-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8%,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22个百分点、1.26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同比增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公司 2025年 1-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27%,较上年同期减少10.65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1.27%,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开拓能力 公司按照“一型装备服务国外、国内两个市场”开拓用户,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为中国无人机装备赢得了国际声誉;聚焦民生福祉,全面构建“大应急、大气象、大安全”无人装备体系,在应急救援、气探人影、控边固防等方面多次承担重要任务,市场端和应用端实现多点突破。坚持“市场是基础,销售是体现”的整体思路,及时判断市场容量与竞争态势,精准捕获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着力构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全面满足竞争需要的市场开发能力,持续推进基于 IPT的、项目主战的“铁三角”市场开拓模式,为巩固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二)快速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无人机行业国家级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以一流人才为中心的高效研发体系,在无人机平台设计、智能自主与智能指控、制造集成测试、体系化保障等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建设了覆盖军民用领域的成品级、分系统级和全机级完备的试验验证环境,并具备在无人机作战模式研究、场景概念生成、需求分析决策、总体架构设计、系统研发集成、人工智能开发、六性及标准化设计、研发制造一体化等多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实力。 以应用场景及实战需求为牵引,以“可精准探测、可迅速响应、可实时控制、可精准评估、可灵活扩展”为目标,建立了“从需求吸收、融入场景、敏捷研发、到集成验证”的无人机系统快速迭代和综合验证能力,实现敏捷研发。按照“察打一体、远程多载、智能开放、体系协同”的总体要求,瞄准载荷多样化、动力远程化、装备实战化,实现翼龙无人机谱系化和系列化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以建设四川省无人机创新平台、北京低成本协同创新中心和四川省无人机中试平台为契机,集聚各方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集成交付能力 公司具备总装调试、精益生产、快速试制、应急生产以及大型复杂航空武器装备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已成为我国无人机研制生产的主要基地;具备完整的生产线,可确保大批量无人机的生产需求;构建以自贡为飞行主基地,以特殊场景飞行基地为补充的“1+N”试飞基地布局;建成稳定可控、高质量的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安全、可靠、可持续。 (四)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遵循“保障体系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响应敏捷化、训保实战化”的服务理念,专注用户需求落地,从单一售后服务向多元化客户服务发展,持续发挥公司对外服务窗口作用;按照 GJB5707-2006标准全面建设售后技术服务质量体系,形成了体系化精准保障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全寿命周期的持续服务保障,能够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产品的运行状态,支撑远程诊断、快速维修、区域备件供应等保障能力。以“聚焦用户需求,超越用户期望”为业务愿景,按照前中后台的模式对用户进行全方位服务保障,快速响应用户的外场需求。公司以持续提升用户实战应用和维护能力为目标,基于国际 M105培训体系标准,构建“菜单式”培训体系,可支持首装培训、改装培训、深化培训、定期轮训等,具备大批量人员培训能力。 (五)飞行服务及试验试飞能力 公司具有一支内外结合、专业、经验丰富的飞行服务队伍,形成“1个指挥控制中心+全国 N个试飞点”的飞行服务网络,具备专业的飞行计划和操作、严格的无人机操作员培训、精准的飞行数据分析和报告、强大的飞行监控和安全管理、优质的客户服务和项目管理等五大飞行服务能力。试飞资源充足,可满足无人机不同类型的科研/鉴定试飞任务需求;建立了试飞安全管理体系,覆盖了从试飞设计、机务保障、场务保障、试验机改装、地面试验、试飞实施等飞行试验的全过程,运用系统的机制与方法管理试飞风险使之处于可控状态,持续确保试飞安全。 (六)产业带动能力 公司获四川省发改委批复,组建了国内首家省级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采取“公司法人+内部联盟”模式运行,开展前沿与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技术转移与产业孵化,培养高层次产业人才,打造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组织成立省级联盟标准委员会,编制的一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补齐无人机行业标准短板;与供应商形成稳定健壮的供应链体系,共同推进无人机关键成品的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公司和合作伙伴的核心能力;自贡无人机产业基地全面投产,统筹打造产业集群发展平台。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5年 1-6月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5年 1-6月,公司研发投入为 8,455.06万元,同比增长 3.90%;其中费用化研发投入为 4,340.75万元,同比下降 46.66%;资本化研发投入为 4,114.31万元,上年同期为 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19.27%,同比减少 10.65个百分点。 (二)2025年1-6月取得的研发进展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 102项,其中发明专利 6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项,外观设计专利 6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 11项,实用新型专利 3项,外观设计 0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6项,实用新型专利 1项,外观设计 0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佳奇 刘先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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