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6885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激励性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八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三)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薪酬支付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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