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8:27:23 中财网
原标题:珠海港: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5-05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4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86.2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1,569,783.03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9年5月20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5年2月17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并完成销户,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6艘拖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79.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025年2月17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账户结项资金50,305.23元已全部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0,156.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576.98        
85.44%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7,66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0,000.0020,000.000.0019,905.5099.53%2023年6月20日1,445.70
21,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8,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9,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4,0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3,40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0.0021,250.000.0021,249.93100.00%2021年12月31日36.18
0.000.000.006,304.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0.0016,000.000.0013,898.0086.86%2020年10月16日-65.25
0.009,267.000.009,226.0699.56%2020年4月24日-134.95
0.0033,639.980.0033,639.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33,060.00100,156.980.0097,919.46----1,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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