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68815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99号”文《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季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注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26.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的2.99%,即募集资金已使用97.01%。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的13.33%,即募集资金已使用86.6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20年9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0年9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100725061),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55000000859292),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7905133610188),作为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共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498.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47.6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到期情况指截止2025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到期情况指截止2025年6月30日是否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结项后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26.99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并注销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100725061)。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087号)。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865.60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087号)。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70.9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3,2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存在差异为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理财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两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至2024年9月30日。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存在差额主要原因为部分分项工程期末正处于竣工验工核价过程中,竣工尾 款和质保金待核价完毕后按合同约定有序进行结算付款。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将“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 3、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已完成且已销户,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为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利息收入及 现金理财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将“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路德环 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正逐步投入,相关项目需要根据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充分规划、有序投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5、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已完成。该项目增加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白酒糟存储库的容量从约3万吨到约7万吨,保障全年有序不间断生产,在集中丢糟旺季 采购足量的酒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该项目通过技改将实际产能从约6万吨扩大到约7万吨,借助“限抗减抗”政策东风,充分释放产能,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但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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