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60025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20:31:48 中财网
原标题: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晟有色
股票代码:600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3005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
写字楼A座36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格式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划转属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即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广东稀土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广晟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 东稀土集团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上市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稀土集团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划转广东稀土集团将持有的广晟有色18.45%股权无偿划转至中 国稀土集团的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广东稀土集团将持有的广晟有色18.45%股权通过无偿划转 方式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
《无偿划转协议》《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3005房
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写字楼A座36楼
法定代表人:李保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0401161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5-26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稀土集团持有广东稀土集团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东稀土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 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 居留权
杨杰执行董事、总经 理中国中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广晟有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和境外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无偿划转是进一步深化中国稀土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实施的内部重组整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
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广晟有色129,372,517股普通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45%。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广晟有色67,287,182股普通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稀土集团直接持有广晟有色20%股份。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8日,广东稀土集团(“划出方”、“甲方”)与中国稀土集团(“划入方”、“乙方”)签署《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广晟有色62,085,3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3、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不含当日)期间,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标的公司划转资产对应的收益和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4、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甲方应将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情况及时通知被划转企业;
(2)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已取得国资委/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有权决策机关相应批复;
(3)标的股权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

5、交割日前已产生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或有债务,仍然由广晟有色享有或承担。

6、本协议项下划转标的股权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印花税由纳税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余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7、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稀土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2、广东稀土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3、中国稀土集团与广东稀土集团已签订《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级公司的审批或备案、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权限制情况、附加特殊条件、补
充协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款及补充协议。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标的股权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之日。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广晟有色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 地海南省海口市
股票简称广晟有色股票代码600259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 河区林和西路157 号3005房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 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9,372,517股 持股比例:38.45%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7,287,182股 持股比例:20% 变动数量:减少62,085,335股 变动比例:减少18.45%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时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 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是√ 否□ 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是□ 否√ 无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无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 准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一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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