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电气(601727):上海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21:00:57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27 公司简称: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电气601727-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0272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胡旭鹏
电话+86(21)332618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12,900,090302,504,988302,504,988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016,66953,189,91653,189,9161.5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54,007,75949,554,33449,554,3348.99
利润总额2,831,6672,566,2252,403,1711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752764,798601,744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5,677244,820244,82012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8,155-240,739-202,352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1.371.13增加0.16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30.0490.0398.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30.0490.0398.16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2024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电气控股持有的上海宁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笙实业”)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即2024年期间宁笙实业的净利润计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报告期内,受煤电利好政策的持续影响,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与毛利额的同比双增长,经营性利润同步增长。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04,3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数 量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41.086,400,435,385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境外法人18.742,920,093,970 未知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4707,399,555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2.06320,675,19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6212,324,83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89138,150,850  
新昌渊薮投资有限公司未知0.86133,615,217  
浙江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未知0.6194,711,719  
六安中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未知0.5484,199,5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742,044,25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接电气控股通知,截至2025年6月30日,电气 控股以及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公司H股313,642,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2.0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