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88,9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8,67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60,2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用等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合计为43,340,002.42元(含税),扣除增值税后的发行费用为40,890,31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09,680.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3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区支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四家银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公司”或“保荐机构”)与四家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2.4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03月29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334.1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103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722.48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5,722.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及其收益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无法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因而无法对其经济效益做财务方面的评价。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整体资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尚未全部达产,未能产生实际效益,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列。公司“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份结项,且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已全部投入。 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表公司的承诺,公司以预计效益作为参考与实际效益进行比较。 注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预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自主生产能力将增加216,000万件/年,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为73,642.39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未达到募集前承诺 投资总额,不适用按照年产216,000万件/年进行累计产能利用率指标计算。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尚未全部达产,未能产生实际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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