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60025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核准,公司向1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4,633,6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081,181.89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9,837,724.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4,633,6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51,609,837.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4日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20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 金2,200.4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79,234.1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69.67万元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696.82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金额190.5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000.00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3 月7日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0日与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6 日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3,696,741.50 元,具体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637.48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25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金额为99,087.5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99,087.5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实际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9,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已分期补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0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14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000万元已于2025年3月10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 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 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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