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05:46 中财网
原标题:汉维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汉维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等)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1)是否及时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3)是否及时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特殊事项(如募集资 金置换、闲置募集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募集资金年度核查等)并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核查情况 
(1)现场核查次数1次,为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项目工作内容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 承诺的 原因及 解决措 施
1.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与承诺不适用
5.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7.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遵守制度的承诺不适用
注:上述承诺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是,余淑敏女士由于工作调动 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责任,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东莞证券委派邢剑 琛先生接替余淑敏女士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 表人,继续对公司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5.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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