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按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441,887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注销回购 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 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 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04 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0-37850968 传真号码:020-378509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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