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22:51:11 中财网
原标题:无锡晶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无锡晶海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规则制度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 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 信息披露情况等。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等 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
5、现场核查保荐机构于 2025年 8月 25日在无锡晶海现场核查募集资 金使用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发 表了以下专项意见:(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 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 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不适用
4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序号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的承诺不适用
12股份自愿锁定不适用
注:承诺1-9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10-12来源于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无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相关重大风险已在半年报中进行 披露,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 况不适用
5、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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