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万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回购价格为6.3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回购价格为9.70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166.10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2025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9,697,506股变更为369,504,506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独立董事谢路国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第六十三4、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1)。 5、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9、2023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6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11、2024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4年7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3、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前述2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较低值,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截至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议案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授予价格,即公司以授予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此外,公司于第六十九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公司于第七十一次(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元(含税)。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进行,因此,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其中,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回购价格为:P=6.55-0.1-0.1=6.35元/股; 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万股回购价格为: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就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调整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减少公司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具体影响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