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4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光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谢川先生因在外出差的原因请假;3、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重庆圆外圆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德祥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光勇先生、任应祥先生对议案2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显慧女士、代星宇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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