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8:41:05 中财网
原标题:冠龙节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海清联系电话:021-61118805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联系电话:027-854818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苏海清、董征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6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2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3)审阅披露信息;(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5)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和制度建设; (2)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文件、信息披露审核流程;(2)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日常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文件;(2)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资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查 阅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3)查阅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 始凭证等材料;(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公告内容;(5)访谈公司   
管理层,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合规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 诺;(2)检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 信息披露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海清 何君光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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