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8:45:43 中财网
原标题:安培龙: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2.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206,375.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4,927,085.16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279,289.84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65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状态情况如下:

序 号账户 用途账 户 名 称银行名称账号账户 状态 [注1]
1安培 龙智 能传 感器 产业 园项 目深 圳 安 培 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761477519651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640629404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4000024319201113250注销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29000015866984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338330100163230927正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39180180808232019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86011110000086465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4403041060000000270注销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支行71050211000001753正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86041110000917572正常
2补充 流动 资金 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4403041060000000429注销
3超募 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44250100001209668899正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755903164210818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4403041060000257995正常
注1: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以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以其上级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以其上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以其上级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其上级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以其上级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其上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以其上级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名义签署。

注2.以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注销账户之日即终止。

为了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专户账号:755903164210818)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除上述注销账户,其他注销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备查文件
1.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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