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87333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恒太照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及股东尚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出口业务风险 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将面临较大的境外销售风险。近年来,随着国际照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境外市场的销售风险也在逐步增加。自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导致提高客户的产品采购成本,降低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未来期间,若中美贸易摩擦事项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主要出口目的国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出口将受到限制,公司出口业务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境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公司主要定位于境外生产加工和销售,规避贸易壁垒。境外经营面临文化差异、语言障碍以及价值观冲突等困难,对境外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工成本的上升是国内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城市消费水平的提升,员工工资水平的持续提升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以技术开发和人工生产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如果国内人工成本持续上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 LED照明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升级,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获取新项目订单,不排除部分竞争对手可能采取低价竞争策略从而导致公司部分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情形。若公司不能持续地进行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品质、及时地响应客户的诉求或无法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或无法获得新项目订单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 2021年开始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产品的价格会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行相应调整,但这种调整具有滞后性,且调整幅度受限于市场供求状况和公司的议价能力,如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上升,而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不能及时做出同步调整,则将给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下降的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大部分以美元结算,原材料采购中也有一部分以美元结算,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持续发生较大波动,虽然采购有部分以美元结算,具有一定的对冲作用,由于公司汇率套保机制和远期结售汇机制不够成熟,公司仍然面临一定的汇兑损益风险。 7、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风险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未来上述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不能持续获得该项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8、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 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根据预计销售收汇、采购付汇情况,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平滑汇率波动,减少汇率风险。虽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规模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若公司因政治问题或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汇率变动趋势等相关预测判断不当,将可能造成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9、产品迭代风险 公司的产品是定制化、小批量产品,而非标准化、大批量的产品,且产品的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遵循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产品研发及生产。 若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则无法适应产品较短的更新迭代周期,无法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来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由此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更新迭代风险。 10、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对技术、研发等人才需求较旺盛,如核心技术研发人员离职,将对公司未来的研发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11、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李彭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56%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南通恒久、南通恒阳间接控制公司 22.14%表决权,李彭晴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58.70%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彭晴先生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施加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未来不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决策制度,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施以不当影响,在公司的销售、采购、财务等经营方面实行不当的干预和控制,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治理机制和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12、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强化主营业务的经营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已实现产能,但最终实施效果受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当地文化等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存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13、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之前,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出现下滑。募投项目达产后,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新增销售收入较高,足以抵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折旧费用。但若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如期实现,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14、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北交所发行上市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净资产规模。鉴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存在短期内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财务指标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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