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603956):威派格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 9月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5 议案一....................................................................................................................7 议案二....................................................................................................................8 议案三....................................................................................................................9 议案四..................................................................................................................10 议案五...................................................................................................................11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5项议案,具体如下: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5年9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及《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具体如下: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及相关修订规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及预留授予时间确定预留部分对应的标的股票解锁安排及业绩考核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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