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5-096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1326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1号楼1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7,129,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12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5,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云、崔彦军、杨柳勇、徐明因公事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23,40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文光、陈凯回避表决,合计持有245,605,760股。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袁晟、陈家齐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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