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对外投资暨参股合资公司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20:59 中财网
原标题:柏星龙: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内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趋势,推进公司在环保材料纸浆模塑领域的布局与产业协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柏星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360万元人民币认购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峰环保”或“目标公司”)36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增资额)。本次交易完成后,达峰环保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公司持有达峰环保 12.00%股权,目标公司控制权未发生改变,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360万元人民币,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合资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以最终签署后的协议内容为准。本次对外投资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 1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16年 1月 8日
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实际控制人:滕步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102,238,793.00元
实缴资本:102,238,793.00元
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总资产为 259,836.55万元,净资产为 200,081.79万元;2024年度,众鑫股份营业收入为 154,619.75万元,净利润为 32,385.7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众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华韵路 1号金博龙工业厂区厂房A2层 207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董众望
实际控制人:董众望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10,000,000.00元
财务状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深圳市众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为投资”)总资产为 2,513.32万元,净资产为 972.43万元;2024年度,众为投资营业收入为 0元,净利润为-14.8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潘春锋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无锡富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沿湖东路 1号 2栋 3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0月 11日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董众望
实际控制人:滕步彬
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
实缴资本:3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达峰环保总资产为 3,012.28万元,净资产为 912.64万元;2024年度,达峰环保营业收入为 2,889.68万元,净利润为-445.9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18,000,000.0060.00货币
2深圳市众为投资有限公 司12,000,000.0040.00货币
合计30,000,000.00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18,000,000.0060.00货币
2深圳市众为投资有限公 司4,800,000.0016.00货币
3深圳市柏星龙产业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3,600,000.0012.00货币
4潘春锋3,600,000.0012.00货币
合计30,000,000.00100.00  
注:本次投资采取对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先减后增的方式,目标公司先按评估净资产等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各股东再增加注册资本至 30,000,000.00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定价情况”与“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定价情况
本次投资采取对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先减后增的方式,先减资,后按注册资本面值定价,具体为:目标公司先按评估净资产等比例减资,预计减资后注册资本为 11,331,836.39元。减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000.00元,其中,公司出资 3,600,000.00元,认缴等额的注册资本 3,600,000.00元,对应投后目标公司 12%股权,等同公司按 1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因此本次出资未产生溢价,也没有形成资本公积。

目标公司将委托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现股东):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现股东):深圳市众为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增资方):深圳市柏星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增资方):潘春锋
丁方: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甲方,为目标公司现股东。乙方、丙方本次拟通过增资入股方式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为新股东。

(一)成交金额
目标公司先按评估净资产等比例减资,预计减资后注册资本为 11,331,836.39元,并以评估净资产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减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000.00元,各方本次增资金额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本次增资额 (元)增资后出资额 (元)持股比 例(%)出资方式
1浙江众鑫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0,898.1718,000,000.0060.00货币
2深圳市众为投资有 限公司267,265.444,800,000.0016.00货币
3深圳市柏星龙产业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600,000.003,600,000.0012.00货币
4潘春锋3,600,000.003,600,000.0012.00货币
合计18,668,163.6130,000,000.00100.00  
(二)支付期限
各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30日内完成全部增资款的实缴出资(“交割”)。

(三)先决条件
本次投资的实施须以下先决条件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日或之前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该等条件包括:
1、各增资方已取得相应的内部审批与授权。

2、协议约定的《评估报告》已出具。

3、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增资登记日止,丁方的业务、财务状况、资产、经营、人员、声誉或前景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四)协议的生效时间及有效期限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一致书面同意时可终止协议。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经营需要,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变化风险和管理运营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不断完善合资公司的管控制度,明确经营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完善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需求与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推进在环保材料纸浆模塑领域的布局与产业协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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