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001286):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45:47 中财网
原标题:陕西能源: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33人,代表股份3,083,165,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1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711,66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1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1人,代表股份371,500,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

3.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430人,代表股份16,151,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0人,代表股份16,151,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现场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47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3%;反对10,57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0%;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461,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110%;反对10,57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27%;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8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8%;反对10,45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弃权1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6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52%;反对10,45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489%;弃权1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83,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8%;反对10,458,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2%;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6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27%;反对10,458,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52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96,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2%;反对10,4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弃权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8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26%;反对10,4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12%;弃权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2%。

4.02《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94,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10,46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弃权1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8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508%;反对10,46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43%;弃权10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9%。

4.03《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7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4%;反对10,47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7%;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5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03%;反对10,47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67%;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0%。

4.04《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69,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3%;反对10,46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36%;反对10,46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31%;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4%。

4.05《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39,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3%;反对10,491,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3%;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2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72%;反对10,491,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94%;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4%。

4.06《关于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2,569,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3%;反对10,46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36%;反对10,46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731%;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4%。

(五)《关于向中国证监会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079,287,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反对3,7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273,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900%;反对3,7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73%;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7%。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选举,王栋先生、王琛先生、史鹏钊先生、刘鹏先生、杨国帅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结果:

议 案 序 号子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6.01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3,076,097,905股99.7708%
6.02选举王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3,076,246,115股99.7756%
议 案 序 号子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6.03选举史鹏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76,158,021股99.7727%
6.04选举刘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3,076,200,725股99.7741%
6.05选举杨国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76,158,013股99.77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子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是否 当选
6.01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9,083,853股56.2411%
6.02选举王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9,232,063股57.1588%
6.03选举史鹏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9,143,969股56.6133%
6.04选举刘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9,186,673股56.8777%
6.05选举杨国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9,143,961股56.6133%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经选举,王成文先生、董书宁先生、齐保垒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结果:

议 案 序 号子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7.01选举王成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3,076,327,113股99.7782%
7.02选举董书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3,076,198,503股99.7740%
7.03选举齐保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3,076,155,455股99.77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子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7.01选举王成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9,313,061股57.6602%
7.02选举董书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9,184,451股56.8640%
7.03选举齐保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9,141,403股56.5975%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蔚律师、师彦泽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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