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5-10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勇先生、孙建先生、陆游先生、孙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85,552,6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7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4.2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丽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56%); 持有公司股份70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2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6%); 持有公司股份410,8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2%)的高级管理人员孙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4%); 持有公司股份175,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5%)的高级管理人员陆游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2%); 持有公司股份2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陈丽娟女士、张勇先生、孙建先生、陆游先生、孙海先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张勇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840,420股,2025年6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140,000股;孙建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550,830股,2025年6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140,000股;陆游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248,640股,2025年6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72,800股;孙海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360,500股,2025年6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72,800股。根据相关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本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3、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本次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的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陈丽娟女士相关承诺 陈丽娟女士通过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取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持有的85,552,673股公司股份,楼月根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从公司处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份数量4、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5、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履行。上市后本人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陈丽娟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张勇先生、孙建先生、陆游先生、孙海先生相关承诺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丽娟女士、张勇先生、孙建先生、陆游先生、孙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陈丽娟女士、张勇先生、孙建先生、陆游先生、孙海先生分别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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