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601801):皖新传媒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1:《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4:《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5:《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6:《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7:《公司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8:《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9:《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 律,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 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 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 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 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 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 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 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 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 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 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大 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 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 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 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除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 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 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大会推选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及1名律师代表 参加对审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 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议案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相应废止《安徽新华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 情况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皖新传媒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5)及《皖新传媒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韦薇女士、范敏女士、束学林女 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请审议。 议案二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三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四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五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六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七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健全完善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华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八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九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如下:
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 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德创环保、桂林三金、大博医疗、万控智造等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锡锋,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 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仙 琚制药、司太立、日发精机、迎丰股份、斯菱股份、春晖智控、 东南网架、芳源股份、浙江仙通、星环科技、众望布艺等多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 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会稽山绍 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4]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健,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 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 藏矿业、三变科技、恒铭达、康恩贝、天普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20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 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万元),与 上一期审计费用220万元持平。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而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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