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30095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具体情况,将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5.1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003.6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2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年 6月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入 预计达到可使用 项目名称 30日累计投入募 投资总额 总额 状态日期 集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宝发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9月9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6,662.42万元。截至目前,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均已100%建设完成。鉴于当前正处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申报审查阶段,设备投入、安装及调试等方面投资进程出现一定程度延缓,预计2025年9月9日无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故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运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9月9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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