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165)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目 录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工作人员申请,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四、股东在股东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会议召开通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六、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公司此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致词,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规则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七)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公司拟制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46,946,851.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2,622,828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14,743,932股后的股本数为257,878,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727,337.6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4.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议案二: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议案三: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议案四: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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