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7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信安”)部分股东北京维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维超”)、北京中海金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金岳”)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的全部股权。根据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邓龙、甘晓,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基石信安1.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在华。结合公司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公司作为基石信安的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基石信安,基石信安总认缴出资额为16,840万元,公司出资总额为3,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1.38%。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68)。 经基石信安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认缴出资额为1,760万元,基石信安注册资本由16,840万元变更为18,600万元,同时,部分投资人及认缴出资额发生了变更。基石信安各投资人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18,600万元出资义务,公司累计缴付出资额3,600万元,持股比例变为19.3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9-024)。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石信安将采用减资模式逐步实现股东出资额的退出(以下简称“减资式退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共进行三次减资式退出,均为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少出资额,注册资本从18,600.00万元减少至13,87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出资余额为2,684.71万元,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9.35%。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石信安存续期延长1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61)。 本次基石信安的部分股东北京维超、中海金岳拟分别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邓龙(拟受让基石信安2.05%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300.00万元)、自然人甘晓(拟受让基石信安3.33%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483.34万元),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基石信安1.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在华。结合公司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公司作为基石信安的股东,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根据《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本次转让事项涉及修改章程,需经基石信安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且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不持否决意见时,方得通过。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投资基金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基石信安的部分股东北京维超转让5.38%股权及中海金岳转让1.34%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基金实际需要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转让方基本情况 1、北京维超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4号楼5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多庆龙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维超总资产6,652.90万元、净资产6,557.7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8.54万元、净利润212.90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维超总资产6,634.97万元、净资产6,563.26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0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2、北京中海金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1区689楼11层1105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海金岳总资产2,379.15万元、净资产1,715.9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504.80万元、净利润-55.06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海金岳总资产1,742.92万元、净资产1,580.76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47.17万元、净利润-135.1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本次交易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自然人:邓龙 身份证号码:36011119********** 2、自然人:甘晓 身份证号码:51020219********** 3、自然人:李在华 身份证号码:42242819********** 经查询,上述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邓龙、甘晓、李在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号楼13层130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ATUR2W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安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X2313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37万元、净资产15,847.0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164.00万元。(数据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石信安总资产16,480.45万元、净资产15,846.61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4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本次转让事项前后基石信安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北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拟转让持有的股权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范围为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交易以基石信安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北京维超拟以783.34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基石信安5.38%的股权,中海金岳拟以195.83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基石信安1.34%股权。 六、本次放弃权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投资规划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考虑。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导致公司持有的基石信安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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