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材(8335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春生)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7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川路 2号 股票简称:科创新材 股票代码:8335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春生 住所和通讯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股份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附件...............................................................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进行的财务投资。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协议转让是为给公司注入新动能,引进战略投资者,本次协议转让后于春生自愿限售 18个月。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5年 9月 4日,蔚文绪与于春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春生受让蔚文绪持有的科创新材 4,472,000股股份,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2%,转让价款为 57,241,6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4,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份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蔚文绪同意以 12.80元/股将其持有的科创新材合法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即4,472,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转让给于春生,于春生同意受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57,241,600元。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转让方的主体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蔚文绪持有科创新材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业绩承诺等特殊条款,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以及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科创新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春生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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