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30115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1:15:37 中财网
原标题:中一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一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义真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湛政杰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项 目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保荐机构拟于2025年下半年完成 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承诺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补救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 诺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代表人 王跃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
报告事项说明
 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湛政杰先生接替 王跃先生继续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变更 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贾义真先生、湛政 杰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 证函[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青 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 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 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 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贾义真 湛政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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