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2:41:15 中财网
原标题: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9日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勤勉尽责履职,促进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

第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公司董事出差乘坐火车、轮船、
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交通费标准如下表:

职务级别乘坐标准   
 一般火车高铁/动车 (含城际)轮船飞机
董事长软席(座、卧)一等座(卧)二等舱经济舱
董事软席(座、卧)动车一等座(卧)、 高铁二等座(卧)二等舱经济舱
第五条住宿费是指公司董事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
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应在规定的上限标准内
凭票据实报销。

第六条住宿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人﹒天

序 号职务住宿费上限标准  
  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其他直辖市、省会、经 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一般地 区
1 公司董事长 900 800 800

2董事650550500
备注:1、本制度所指的经济特区仅指珠海市、汕头市、
厦门市和海南省。沿海开放城市仅指大连、秦皇岛、烟台、青
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湛江、北海10个沿海城市。

2、董事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统一安排住宿的,据实报
销住宿费。

第七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公司董事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
补助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
标准包干使用。

第八条西藏、青海、新疆伙食补助费为120元/天,其他
省、自治区、直辖市为100元/天。

第九条参加会议、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并收取会议费
培训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十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董事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
通费用。市内交通费包括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在途期间)
交通费和抵达出差目的地后因公发生的交通费。

第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公司董事出差天数在2天以内的(含2天),市内交通费
在240元/人.次的标准内包干使用;出差天数超过2天的,市
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80元/人.天的
标准包干使用。


序 号出差形式市内交通费上限标准 
  2天以内(含2天)2天以上
1 出差
按日历天数,按照80

2参加会议、培训 在途期间  
3参加会议、培训期间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对相关费用票据来源的合法性、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8年5月
10日施行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差旅费管理制
度》同时废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