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300308):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乾融园丰基金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5-086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乾融园丰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全资子公司中际旭创(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创投资”)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苏州乾融园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融园丰”或“基金”,具体名称以后续工商登记为准)的出资份额,并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苏州乾融园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投资完成后,旭创投资将持有合伙企业4.00%的出资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一)基本概况 1、公司名称:苏州乾融园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本次出资后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普通合伙人
1、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1、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限以股权投资或可转债投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主要聚焦高端制造及可协同的硬核科技领域。通过被投企业在主要证券市场上市或被其他企业或投资机构并购等方式,顺利实现退出,争取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8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存续期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5年为退出期(未经天使母基金同意,不应超过天使母基金存续期即2033年3月11日;未经人工智能公司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不应超过10年,投资期不应超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通过(含天使母基金、人工智能公司同意),合伙企业退出期可延长1次,每次延长1年。在得到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情况下,本合伙企业可以提前清算解散。 4、缴纳出资 本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50,000万元人民币。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在投资期内应始终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认缴出资比例应始终不低于1%。天使母基金的累计出资比例不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8%;苏州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0%(合称“天使母基金出资比例要求”)。人工智能公司的累计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出资比例累计不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0%。且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人工智能公司不会成为最大出资方;苏州工业园区国企出资人(为免疑义,不包括天使母基金及苏州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的20%。(合称“人工智能公司出资要求”)。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投资、支付费用的需要按照30%、30%、40%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列明的到账日或之前缴付认缴出资。缴付出资通知应于其所载明的到账日之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发出并送达给各合伙人。 5、基金管理人 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管理人。 6、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收益分配; (2)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被投资企业的情况;(4)听取并审阅普通合伙人提交的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其他报告,并要求普通合伙人就该等报告作出合法、合理解释; (5)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按照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程序查阅、复制基金财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其他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获取经审计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对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企业权益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的权益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 (7)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根据本协议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8)当其在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向应对该等损害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对其提起诉讼或仲裁; (9)当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10)《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7、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在此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其全部合伙权益时更换并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依本协议需前置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的应通过相关前置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管理和维持合伙企业的资产; (3)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4)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机构及顾问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变更或终止银行托管协议; (7)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提起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及(10)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8、投资业务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各方同意,由江苏乾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管理人将为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5名,由管理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决议需经4/5同意,并且投委会主席拥有一票否决权。 9、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投资回收资金先按照合伙企业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合伙协议等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合伙企业采用整体收益分配方式,收入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 (A)按照实缴出资相对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出资,直至全额返还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B)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按用资期年收益率达到8%(单利);槛收益金额总额/80%x20%计算; (D)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0、会计核算 普通合伙人应当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合伙企业的财务账簿、会计报表或报告以中文书写,并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编制。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的,按对应交易实际发生之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普通合伙人应当在适当的会计账户和账户中记录和保存合伙企业交易完整准确的账户信息,该等账簿和账户应包括适用法律要求的全部信息。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首次合伙人会议时应选定合伙企业的年度审计事务所,当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四、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投资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对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并尽量避免同业竞争,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持续拓展公司的投资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共享整合,实现产业与资本融合,提升核心竞争力;且投资基金可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服务,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合伙人认缴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后续投资项目的风险;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针对上述潜在的风险,公司将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一起,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努力降低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2、本次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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