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魔芋(839273):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公告编号:2025-104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独立董事(李秉成、罗忆松、钱和)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8)和《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70)等公告。 2、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9)和《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3、202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和《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89)。 5、2024年 11月 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1月 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6、2025年 8月 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和《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088)等公告。 7、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8、2025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和《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9、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公告编号:2025-10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5-108)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应分配股数 73,586,018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73,754,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67,982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4988612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为0.3990890股)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调整如下: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5.50-0.4988612)÷(1+0.3990890)≈3.57元/股(结果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3.57元/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5.50-0.4988612)÷(1+0.3990890)≈3.57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3.57元/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方式如下: Q=Q0×(1+n)=1,632,100×(1+0.4)=2,284,940股 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数量为2,284,94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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