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3:11:10 中财网
原标题:浙商中拓: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6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9日(周二)上午10: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仁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杨威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351,601,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8,970,71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4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股份32,630,60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688,8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8964%;反对10,889,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0972%;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098,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0128%;反对10,469,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777%;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101,0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0136%;反对10,469,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777%;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103,5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0143%;反对10,469,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777%;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128,1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810%;反对1,45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132%;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887,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8349%;反对10,843,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1122%;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88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49%;反对10,843,762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122%;弃权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93%股份(即
318,852,813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
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子菁、高晗真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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