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002106):《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3:11:14 中财网
原标题: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四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同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原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修订前修订后修订原因
第四条……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公司 法》以及证 券监管机构 2025年发布 并施行的其 他有关规 定,同时结 合本次同步 修订的《公 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满 足公司治理 规范化要求 进行修订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 东大会选举决定。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 会选举决定。 …… 
第十二条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东大会通知公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将所 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 行审查后对其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提出异议的,公司 应当及时披露,且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如已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取消该提案。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进行审查后对其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提出异议 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且不得提交股东会选 举。如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应当取消该提案。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 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 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 披露。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第二十一 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 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 该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 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二十三 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定期或者不 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一) 至第(三)款、第十九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定期或 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细则第十 八条第(一)至第(三)款、第十九条所列事 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第二十五 条……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 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 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 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 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 
第二十八 条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 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 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 席股东大会次数;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 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 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 席股东会次数;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六 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 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 露。 …… 
第三十七 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 东; (二) 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股东; (三) 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股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股东; (二)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未达到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 (三)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 
第三十九 条本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行修订和解释。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修订和解释。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制度中涉及数字统一规范修订为阿拉伯数字,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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