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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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6:25: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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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益医疗: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
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09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
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益医疗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一冲 | 联系电话:021-3867750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栾俊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执行现场检查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执行培训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收入为
22,731.64万元,同比增长
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48.32万元,
同比下降35.23%,具体分析
如下:(1)销售费用增
长:主要系销售团队规模扩
张,导致人员薪酬支出增
加;业务拓展需求带动业务
招待费及推广费上升;此
外,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摊销 | 针对此事项,保荐机构采取
了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
司定期报告、核查公司核心
财务科目资料、察看公司主
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同行
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以及行
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
资料等检查手段。 |
| | 也带动部分费用增长;
(2)财务费用增长:主要
系本期美元汇率波动幅度收
窄,汇兑收益较去年同期下
降;(3)投资收益下降:
本年度公司参股的日机装
CRRT业务,因其仍在业务
整合中,整体费用开支较
大,按权益法确认投资亏损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
通”)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
14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
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
续公司国泰海通,自2025年3月14日合并交割日
后,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
况如下:2025年5月23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
(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和深交所
审核问询的要求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
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泰海通给予通报批评的
纪律处分。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
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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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沈一冲 栾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