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一)前期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55),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持有的公司1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全部被司法拍卖,其中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5年9月1日完成过户,彼时唯之能源所持股份总数由150,000,000股减少至10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由12.67%下降至8.4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主查询《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告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0909-1号)处获悉,唯之能源持有的公司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分别于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9日完成过户暨发生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系唯之能源执行法定程序暨司法划转的非交易过户,将导致唯之能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执行法定程序暨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目前未知买受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可能存在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唯之能源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报告。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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