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4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长覃耀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岳成成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940万元作为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钦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等相应法律文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柔之、费钰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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