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0026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精复。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4名,代表 股份268,911,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5,431,844股的 38.66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 248,735,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7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4名,代表股份20,176,05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901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共186名,代表股份20,405,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7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653%;反对1,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67,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8%;反对1,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3%;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5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577%;反对1,4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5%;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46,8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28%;反对1,4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07%;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3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491%;反对1,4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5%;弃权30,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23,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99%;反对1,4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9%;弃权30,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396,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63%;反对1,4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6%;弃权78,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889,4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714%;反对1,4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8%;弃权78,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393,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53%;反对1,4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5%;弃权27,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6,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886,8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87%;反对1,4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3%;弃权27,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38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36%;反对1,49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弃权3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882,02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51%;反对1,49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4%;弃权3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33,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502%;反对1,4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40,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26,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546%;反对1,4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77%;弃权40,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3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494%;反对1,4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5%;弃权3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6,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24,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43%;反对1,4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2%;弃权32,3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43,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539%;反对1,4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2%;弃权34,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36,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31%;反对1,4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71%;弃权34,6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李根先生、陈佰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如下: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曹娥律师、陈晨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三峡旅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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